关于2022年宿州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2/12/8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的通知》(宿商商贸〔2022〕105号)精神,在企业和人员自愿申报、县区商务部门积极推荐初审的基础上,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的通知》(宿商商贸〔2022〕105号)精神,在企业和人员自愿申报、县区商务部门积极推荐初审的基础上,市商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女联合会、市总工会、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各地推荐的优秀家政企业及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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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优秀家政服务企业(5家)
砀山县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灵璧县淑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华夏中青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安徽蜘蛛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市月儿湾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20名)
张静、徐晓丽、彭珍珍、毛成会、欧阳淑涛、陈蒙蒙、张文玲、张艳、贾红梅、周伦、潘淑敏、程艳、韩侠、司艳秋、胡洁妹、彭永侠、李德斌、蔡莹、彭丽、朱淑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