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16市科小奖励政策、认定条件汇编

2022/11/25

下文介绍湖北省科小申报条件、各市奖励政策,小编只是简单搜集了一下湖北省几个市的情况,没有搜集完整,并且是根据以往政策整合,仅提供参考,湖北省各个市的具体政策情况有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找小编与我们的专业工作人员沟通了解,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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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小奖励政策

黄石市科小奖励政策

对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首次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荆门市科小奖励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208号)文件第二条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第一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年度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连续三年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堰市科小奖励政策

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主城区(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服务机构同一级别的本类奖励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同时获得两项奖励的服务机构只取其最高奖项奖励一次。

孝感市科小奖励政策

要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纳入国家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

天门市科小奖励政策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对企业研发投入按照省补贴资金1:1予以配套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宜昌市科小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的,给予2万元补贴。对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

湖北省科小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以上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湖北科小集中抽查工作

(一)抽查组织与安排

1.各评价机构全面做好抽查组织工作,督促被抽查企业于20231125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A107012)》或《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2.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由各市(州)科技局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明确撤销建议。

3.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需按当年最新情况补充提交抽查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抽查数量、范围与内容

1.抽查数量:按照全省取得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的5%进行抽查,名单由系统随机确定。

2.抽查范围:取得2023年入库登记编号且已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拥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过去三年内曾被抽查且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集中抽查工作20231128日完成。请各评价机构登陆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抽查名单。

4.抽查内容:结合抽查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各评价机构抽查企业自主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湖北省科小政策介绍到此,关于科小申报你了解全面了吗,需要申报咨询随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