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市两化融合评估!安徽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诊断对标参评对象、评估依据、流程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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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诊断对标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主要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区域内优势和支柱产业重点企业要实现全覆盖。其中: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两化融合领域相关试点示范企业等应优先纳入。
二、安徽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诊断对标评估依据
1. 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依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
2. 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依据《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三、安徽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诊断对标组织评估
1. 为做好工作衔接和数据管理,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确定一名评估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参评企业组织管理、审核数据和上报资料等,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
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参评样本企业分解表”(附件2),组织企业通过全国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分平台—安徽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诊断对标工作。
3. 评估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