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
2023年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开启,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工作要求、申报材料等细则内容,如果合肥高新区的朋友们想要申请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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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对象
合肥高新区第八批“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设立领域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团队所在单位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运行状况良好,2021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如公司由市外搬迁至高新区,要求公司变更至高新区的时间不少于1年。
2、创新团队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申报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或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的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带头人是近三年引进至申报单位;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且本单位人员必须占一半以上(至少3人)。本单位人员指在公司参保或工资性个税在高新区缴纳的全职人员。
(二)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要求团队带头人为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可直接申报。
(三)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在项目、产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其中申报项目启动时间应不超过一年),能在管理期内完成产业化并实现销售收入。
(四)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在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担任中级以上技术或管理职务的工作经历,或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等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
三、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要求
1、此前入选过“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入选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不得以同一入选团队和项目进行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庐州产业创新团队、“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本次团队带头人申报。
2、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3、《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一并装订,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胶装成册,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总页码数不超过90。其中,申报书封面及附件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电子版材料须报送《申报书》(Word格式)、附件材料(PDF格式,其中所有附件材料须按照清单顺序做成一个文件,不得零散提供)和《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报送至,其中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材料-产业类别”,子文件命名格式为“XX公司申报书”、“XX公司附件”、“XX公司汇总表”。
4、申报单位请于11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1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类别 |
名称 |
目录 |
(1)附件材料目录 |
申报单位情况 |
(2)营业执照和其他资质材料 |
(3)企业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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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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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年至今企业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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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情况 |
(6)申报项目预研材料 |
(7)申报项目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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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进展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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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能证明创新项目技术水平和产业化前景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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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团队情况 |
(10)团队组建有关材料(如聘书、合同、协议等) |
(11)带头人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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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带头人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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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带头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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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团队核心成员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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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备注:具体附件材料要求详见下文清单说明
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说明
一、附件证明材料内容要求
(一)目录
1、附件材料目录
目录中须包括相应附件材料标题及其对应页码数。
(二)申报单位情况
2、营业执照和其他资质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高新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行业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3、企业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材料
经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平台载体;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情况;重大项目承接情况证明材料;获得的重要奖励证书等。
此项中与第7项(“申报项目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有关材料”)材料重复的,优先放在第7项。
4、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提供的审计报告,无需全部复印,提供报告封面、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支出表等重要内容。
5、2019年至今企业纳税情况
国、地税缴纳证明材料,包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费等,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出具时间范围截止至2022年10月。
(三)创新项目情况
6、申报项目预研材料
反映申报项目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发路线与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及产业化前景、单位投入、团队组织管理等重要内容的材料,如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创新项目立项书、商业计划书等。
7、申报项目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有关材料
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证书、行业标准等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项目进展证明材料
能证明项目的研发进度、小试、中试等重要进展的文件、项目产品订单或意向协议书、媒体报导等材料,无需全部复印,提供重要内容。
9、其它能证明创新项目技术水平和产业化前景的证明材料
(四)设立团队情况
10、团队组建有关材料
设立单位聘请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聘书,或组建团队的协议、合同、文件等。
11、带头人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荣誉资质证书
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提供的荣誉资质证书应与带头人个人学术技术水平相关。
12、带头人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证明材料等
无需全部复印,提供封面、签字页、任务分工页(体现其在项目中角色地位)等重要内容。
13、带头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须盖有人社部门公章(网上服务专用章亦可)。
14、团队核心成员相关材料
核心成员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均需提供)、职称、个人重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其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成员,还须提供其社保缴纳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或企业社保缴纳名册均可,须盖有人社部门公章或网上服务专用章)。
1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附件证明材料格式要求
1、附件材料要求清晰可见,切忌模糊不清。
2、在附件材料前放置清单目录,目录上须体现对应页码数。
3、附件材料按“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顺序放置,每项均须用小标题形式准确标明材料所属项目,每页均须制有页码数。
4、除知识产权材料(如论文、发明专利等)外,材料中如有中文以外语种的,须同时提供简要的中文说明或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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