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受理材料各市区县奖补政策

2022/11/15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条件材料流程相关政策解读,以及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各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材料流程须知,更多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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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合肥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补贴:支持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

宿州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省财政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且运行 1 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淮北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新建研发机构:对企业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有效投资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亳州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已立项备案并通过验收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阜阳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蚌埠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资金支持标准1:1配套奖补。

淮南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组建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滁州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

六安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年新增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奖励200万元。安庆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给予100万元奖励;

迎江区

对区级引进并当年建成的 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芜湖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宣城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300 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且运行 1 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 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池州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省政府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

2.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已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获省绩效评价支持的, 按省支持额度的 50%给予奖励;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获省绩效奖励支持的, 按省奖励额的 50%给予奖励;对省级特派员工作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市级组织的绩效考核中获前三名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黄山市重点实验室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述研发机构获省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活动

受理条件

  • 申请组建省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推荐函

必要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网上填写省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报上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推荐→受理(省科技厅创新基地建设处网上受理并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厅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定(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建设或者不予批准建设的决定→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发文批准建设→建设期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验收。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5个工作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朱华翔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政务服务窗口

受理认定材料

审查

18个工作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许石君
创新基地建设处

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办结

5个工作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许石君
创新基地建设处

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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