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条件、流程材料、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2022/11/14
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贷款贴息奖励补贴。2022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在11月25日结束,剩下的时间并不多,针对2022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及企业申报材料的详细内容,
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贷款贴息奖励补贴。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在11月25日结束,剩下的时间并不多,针对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及企业申报材料的详细内容,小编已经整理了,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想申报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的朋友有不明白的,不妨咨询小编了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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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产品有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信誉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已入驻合肥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2.企业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成长性较好;
3.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4.企业基本面较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重点领域企业及产业链重点企业可酌情放宽至75%及以下);
5.申报行业范围: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务收入需占营业收入的30%以上);
6.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同级统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附件1);
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入驻合肥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页面截图;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属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7.“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重点领域企业及产业链重点企业情况说明(非必需);
8.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附件3)。
2023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可登录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通知,请按照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交由属地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初审。
2.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摸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并确定专人负责。请对《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中行业类别、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各项指标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3.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将推介企业材料收集完整,认真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需于11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纸质盖章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介承诺书》(附件4)、推荐文件等反馈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1、庐阳区优质企业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对纳入统计并经省市评审认定的大数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其在当年实际发生的用于扩大主业范围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30%贴息,单个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类企业择优奖补均不超过10家。
对纳入区级备案的拟上市后备企业,对其当年实际发生的用于扩大主业范围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贴息,单个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2、庐江县中小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奖励及担保费补贴。
对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80万元及以上(含出口免抵税额)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按贷款发放当期LPR(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给予当年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50%财政贴息,单个企业的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对由市政府推介的优质小微企业,且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含出口免抵税额)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按贷款发放当期LPR(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给予当年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50%财政贴息,并对优质小微企业当年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的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享受的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当年上缴各项税收县级留成部分。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范围不包括粮油加工企业,贴息总量和担保费补贴总量分别为1400万元和300万元,经审核全县工业企业应贴息和担保费资金超过总量的,同比例缩减。
3、巢湖经开区企业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对区内中小企业成功办理“税融通”、“科技创新贷”、“小微企业成长贷”的,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贴息。
4、合肥经开区企业贷款贴息补贴
对办理园区贷、税融通业务的企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对办理高企贷的企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贴息。
5、肥西县优质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奖励
对肥西县优质小微工业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上年度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50%贴息,并对企业贷款担保费按担保额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对当年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或实现7%以上增幅的亿元以下规上工业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上年度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50%最高50万元贴息。对当年地方经济贡献200万元以上或实现5%以上增幅的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上年度实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50%最高100万元贴息。
6、巢湖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奖励
经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对当年实际发生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LPR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劝耕贷”贷款主体等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生产经营的贷款,在本年度内发生的利息,按银行同期LPR利率给予50%最高10万元的补贴。
7、高新区贷款贴息补贴奖励
(1)高成长企业贷款贴息。对高成长企业专项金融产品“瞪羚贷”、“雏鹰贷”,贷款融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且贷款利率按不高于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0基点(BP)的贷款合同,按企业贷款利息的40%给予补贴,该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单个金融产品当年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执行部门:科技局)
(2)转型升级贷贴息。获得经高新担保及经贸局联合审批的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单个项目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执行部门:经贸局)
(3)支持知识产权融资。对当年结清本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实际贷款利息的60%给予补贴;对当年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按质押金额0.01%补贴。不足5000元的不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4)集成电路担保补贴。对通过担保机构贷款融资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双向约束原则,按企业缴纳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执行部门:半导体投促中心)
8、长丰县优质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奖励
对市认定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其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LPR给予最高50%财政贴息,单个企业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按70%贴息,单个企业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本地金融机构贷款的贴息比例提高10%。
9、肥东县贷款贴息补贴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发生银行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财政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将县中小担保公司扶持民营企业的担保总额提高到30亿元;将过桥资金使用频率提高到年12次以上,设立民营经济过桥资金池8亿元,资金占用费在1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日收取,不予上浮。对民营企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费超0.5%以上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蜀山区贷款贴息补贴
对辖区内被列入合肥市推介的优质小微企业,凡上缴各项税收增长10%(含)以上的,在我区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并获得市财政担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扣除市补贴之后的其余担保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