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申报条件、流程!阜阳组团奖励、地接奖励及营销活动奖励

2022/11/11

阜阳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组团奖励、地接奖励及营销活动奖励,关于各类奖励申报的条件及补助标准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界首市、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旅游企业想要申报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有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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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申报项目内容:
一、阜阳市组团奖励
(一)阜阳市旅游专列奖励
1.普通专列奖励。组织普通旅游专列团队,一次人数达到300人以上,在阜阳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点),并在阜城住宿1晚,按15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高铁专列奖励。组织高铁旅游专列团队,一次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在阜阳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点),并在阜城住宿1晚,按2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以上奖励不与其他组团奖励重复享受。
(二)阜阳市旅游团队奖励
1.一日游奖励。外地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队来阜阳旅游,至少游览阜城1个收费景区(点),月度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按1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二日游奖励。外地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队来阜阳旅游,至少游览3个收费景区(点),并在阜城住宿1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按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3.三日游及以上奖励。外地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队来阜阳旅游,至少游览4个收费景区(点),并在阜城住宿2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人以上,按15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以上“二日游”“三日游”团队,如在非节假日、非双休日(非节假日、非双休日在阜阳旅游2天)组团来阜阳旅游的,在原二日游、三日游奖励基础上按10元/人的标准增加奖励。
(三)阜阳市入境旅游奖励
外地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阜阳旅游达到16人,游览3个收费景区(点),并在阜城住宿1晚,按2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外地旅游企业年度累计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阜阳旅游达到200人以上,在原入境旅游奖励基础上按100元/人的标准增加奖励。
(四)研学旅行奖励
旅游企业组织研学旅游团队在阜城开展研学旅游,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按2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旅游企业组织研学旅行团队来阜阳旅游,在研学旅行培训基地参加研学旅游课程并在阜城住宿1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按15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同时给予研学旅游培训机构研学旅游课程补贴按5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五)阜阳市自驾旅游奖励
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外地游客自驾车15台以上,人数不少于60人,至少游览阜城2个收费景区,奖励组织方2400元,奖励地接社600元。
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外地游客自驾车25台以上,人数不少于90人,至少游览阜城2个收费景区,奖励组织方4500元,奖励地接社1200元。
以上自驾旅游团队在阜城住宿1晚,在原自驾游奖励基础上按照50元/人的标准增加奖励。
二、阜阳市地接奖励
累计年接待一日游市外游客10000人以上的市内旅游企业,按3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累计年接待二日游、三日游市外游客5000—10000人的市内旅游企业,按8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10000人以上按1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累计年接待研学旅游市外游客10000人以上的市内旅游企业,按2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阜阳市营销活动奖励
(一)积极参与市政府或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到市外召开旅游推介会、投放阜阳旅游形象和产品广告的市内旅游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投入(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的3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县市区政府或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主办的文化旅游营销宣传活动,根据各地举办活动的相关批复、方案、预算等文件,县市区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相关资金拨付的相关依据(含有关招投标文件、资金拨付证明等),按照实际投入(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的30%给予奖励,同一县市区主办的节庆活动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阜阳市旅游市场开拓奖励申报流程:
(一)奖励报备。市内旅游企业提前1日将组团游客名单、行程确认单报市旅游发展中心备案,未按规定报备的,不得申报奖励。
(二)人数确认。各旅游景区(点)根据旅游企业报备、购票情况、游客身份证、景区确认单等对游客身份信息及团队人数据实记录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旅游企业申报奖励进行审核、核算,同时根据相关单据材料对景区(点)、宾馆、旅行社接待游客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评估。第三方机构每月月底前将审核结果报市旅游发展中心。
(三)奖励审核。每月10日前,市内旅游企业将景区(点)发票复印件、住宿发票复印件、游客住宿信息证明材料、奖励申报表报市旅游发展中心,市旅游发展中心结合第三方审核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审核,每月月底前将审核结果在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