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为创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862号)、《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14号)、《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四个工地(安心工地、红色工地、智慧工地、绿色工地)”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范围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按照自愿原则,有意愿开展试点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四个工地”试点申报表。
(二)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试点项目初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建设标准赴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统一汇总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请各地认真审核,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正式行文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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