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8
按照《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遴选合肥市市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合发改储备函〔2022〕11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初审推荐、信用审查、审核遴选,现将符合条件的承储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发改委粮食储备处、驻委纪检监察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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