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4
2023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对于准备申报的企业朋友,想要了解更多申报流程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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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 附件材料均需在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达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 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其中:
(1)企业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或决策咨询能力。一 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1 年或 2023 年评价入 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2)经费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的计划项目优先支持 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乡镇基层、教育和卫生机 构申报。
(3)合法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具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的机构,限申报软 科学、科普培训等科技项目。其中,经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备案 (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除外。
3.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 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 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 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 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 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 于 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 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 2023 年 第三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 年 9 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8.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有到期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能牵头新申报项目。
9.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 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 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196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达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 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 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 院所统一向市科技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相关指南要求,指南无明确要求 的,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 作 5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 2 年以上)。
7.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 年度项目限申报 1 项,目前承担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新的项目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市级相关部门推荐的项目,形成推荐意见后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 达州东部经开区推荐的项目,由其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形成 初步推荐意见后,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 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 上传。
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 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 1 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 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 2 项。
5.项目执行期从 2023 年 11 月 25 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 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 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 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 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 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同等条件下对配备科 研助理的项目优先支持。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达州市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 报指南。
三、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2023 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由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 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 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 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达州市科技 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推荐单位规 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 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经审核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 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 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财务管理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配套资金承诺、自筹资金证明(银行贷 款合同、银行进账单或银行账户余额查询单等)等相关附件材料。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 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8:00。达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 申报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8:00 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截止时 间为:2023 年 11 月 16 日 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8 日 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时须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二份,分别送市科 技局、市财政局。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达州市科技局资管科。
以上内容就是所有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全部可查询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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