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型工业化奖补政策 奖励技术改造、首台套、智能工厂、专精特新企业
2022/10/17
繁昌区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主要奖励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精品制造、企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企业参展八项。补助的项目包含企业技术改造、首(台)套装备、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安徽工业精品、单项冠军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5G企业、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等等,关于繁昌区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的详细内容,可咨询小编:
繁昌区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主要奖励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精品制造、企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企业参展八项。补助的项目包含企业技术改造、首(台)套装备、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安徽工业精品、单项冠军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5G企业、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等等,关于繁昌区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的详细内容,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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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高端制造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当年“小
升规”企业) 实施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的设备更 新、技术升级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021年内投产的技术改造 项目,不设投资门槛,
12 月底前投产的给予设备投资额 15%奖 补, 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鼓励企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对同一 项目争取制造强省奖补的,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齐,并按省级奖 补资金的 20%加计奖励。
2.支持首(台)套装备认定。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
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 键部件三种类别, 给予省奖励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获得
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单价(或货值)在 1000 万元(含) 以下的, 按其单价(或货值) 的 15%给予奖补; 单价(或货值) 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 1000 万元(含)以内价值的 15% 加上超出 1000 万元价值部分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 超过
500 万元。
(二)支持智能制造
3.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 字化车间给予省级奖励资金的 20%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绿色制造
4.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 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
5.支持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能、 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 等技术改造, 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具体奖励标 准按照《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执行。
(四)支持服务型制造
6.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的,按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补助。
7.支持工业设计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率。 对成功承办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五)支持精品制造
8.支持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活动, 对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安徽工业精品”宣传的,在省级奖补的 基础上, 再按照宣传推广费的 30%给予奖补。
9.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单项 冠军产品的,按省级奖励的 20%给予一次性补助。
10.对新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 别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1.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对符合《芜湖市投资导向目录》 的新引进工业项目,根据项目对区域的带动作用、技术先进性、 管理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可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投资额 5%的投资补助支持,较大的项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 10%。
12.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并购重组我区企业或我区企业并 购外地企业, 经认定符合产业政策,且项目实施地在本区,并购 涉及的交易额在 200 -5000 万元的,对并购重组后的企业给予并 购金额 5%的奖补; 对总投资额达到 5000 万以上的,可给予其
不超过并购标的额
10%的补助。对本区企业实施境外企业并购, 其获取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在区内转 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并购标的额的
5%、最高不超过 3000 万 元进行补助,对于超出 3000 万元或者补助数额较大的,参照“一 事一议”政策办理。
1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 2021年上半年产值增长 10% 以上且全年增长 3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按不低于地方 经济贡献增量的 50%予以奖补。
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1 亿 元、 10 亿元、 50 亿元和 100 亿元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 30 万 元、 50 万元、 100 万元。
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对 2021年内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奖励 10 万元。
14.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 定。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认定的成长性小微企 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 性奖补。对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 补。
(七)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15.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 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 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定的省
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 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 奖补。
16.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 和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入选省级优 秀智能硬件产品的企业,给予省级奖励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 持。
17.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对入选省级优秀企业级、行 业级工业互联网(云) 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省 级“网效之星”的企业分别给予省奖励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
18.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 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分别给予 100 万元、 3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 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9.培育引进 5G 企业。对于企业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
300 万元的 5G 基带芯片、射频器件、滤波器、物联网(IoT) 芯片等 5G 产业链核心产品生产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资 15%的奖补, 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20.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引导企业深化 5G 在工 业视觉检测、工业 AR (增强现实) /VR (虚拟现实)、无线自动 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等场景的融合应用。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 “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
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21.推进企业内外网改造。鼓励企业运用
5G 等新兴技术 实施内外网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与创新应用、 5G 网 络改造及典型场景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对于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的内外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 20%的奖补,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2.支持信息消费发展。对新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的企业,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智慧健康养 老应用示范的单位,给予 20 万元一次奖补。
(八)支持企业参展
23.企业参展补助。对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 的展会, 省内展会每个工业企业每次 5000 元,省外展会每个工 业企业每次补助 1 万元,境外展会每个工业企业每次补助 2 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