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 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的通知》(市 农计财〔2022〕83 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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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转型升级
2.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
3.支持绿肥连片种植
5.支持“芜湖大米”发展
6.支持本市种子企业在海南建立育种科研基地
7.支持创建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8.支持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省级以上保护场建设
9.支持引进国内各地优质紫云英种质资源,建立省级展示示 范基地
10.支持建立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弋江籽”紫云英繁育基地
11.支持开展主要农作物及紫云英新品种选育
12.支持优质种质资源认定
13.支持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
14.支持休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
15.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16.支持稻渔综合种养
17.支持生猪生产
18.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19.支持农机购置补贴20.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21.支持植保无人机飞防
22.支持有序机抛秧的推广,新建钵式育秧基地
23.支持节水技术措施应用,对现有农业设施升级改造
24.支持创建市级蔬菜基地
25.支持数字农业建设
26.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 产投资
27.支持实施省“五个一批”工程项目
28.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农产品交易 会
29.支持传统节日和农事节庆活动等评选
30.支持开展市级农事节庆活动
31.支持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
32.扶持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33.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34.支持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信息化监管
36.支持农业信贷,完善农业贷款担保机制
37.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8.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39.支持标准化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
40.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
41.支持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园建设
42.鼓励技术创新,水产绿色,开展长江名优水产新品种研 发
43.支持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新品种认定
4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型专用农机自行研发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镇农业部门 提出申请。各镇农业部门要对申报项目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 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项目填报附件1、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绿肥连片种植、休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稻渔综 合种养、设施农业建设等4 类项目时,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
四、报送时间
1.各镇根据项目具体要求,依照各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将申 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档)报送至相应业务归口部门。
2.相应业务归口部门要主动与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对接,了解 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完 善项目申报程序,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交乡村产业化指导股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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