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萧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2/8/9

确定萧县王峰畜禽养殖场、萧县刘氏兄弟乡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萧县山水田园家庭农场、萧县如兴家庭农场、萧县佳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家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2022]337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县农业农村局、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萧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农〔2022〕21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自主申报、对照条件进行遴选,确定萧县王峰畜禽养殖场、萧县刘氏兄弟乡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萧县山水田园家庭农场、萧县如兴家庭农场、萧县佳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家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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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从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5日,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向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