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分析

2020/12/11

政策解读: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分析,并且还给大家说了该项目具体的申报奖励标准,这个想必也是大家所关心的,下面就一起看一下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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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对象:

在我省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

 

二、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申报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或中国基金业管理协会注册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须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并对省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三、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2017年下半年或2018年度将管理的基金投资于省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从投资资金到位起,截至2018年底已持有其股权*过6个月期限的,按投资额规模(政府直接出资或通过母基金出资部分除外)不*过1%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于2018年下半年进行投资的,纳入下年度申报。每个年度单户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奖励总额不*过200万元。

 

四、江苏省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2.《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3.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营业执照;4.登记注册或备案证明文件;5.相关基金设立协议或章程、基金托管协议或开户证明、管理规模证明;6.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及受托管理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7.股权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证明;8.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等证明材料;9.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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