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附申报书填报说明)

2020/12/16

关于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细则整理,想要申报该项目,需要符合认定条件这点大家都是知道的,那么到底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又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呢?这就需要大家来学一下认定申报条件、材料相关具体内容了,想要申报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可以直接联系卧涛科技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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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申报机构需按照《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并结合主要指标口径(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确认上报材料真实、正确、完整。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需在2020年5月29日前,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

二、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

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在此基础上,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

3、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

4、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表

 

附件: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总目录。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1)基本信息表,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2)运营资质相关文件。包括: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孵化器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孵化器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孵化器企业入孵条件及企业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孵化器2019年火炬统计基本情况表等。

(3)孵化场地情况表。

(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受托管理的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5)孵化资金情况表。

(6)孵化资金证明材料。需提供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7)孵化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8)创业导师情况表。

(9)创业导师证明材料: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创业导师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活动报道等材料(总数不*过10个)。

(10)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申报专业孵化器的单位需填此表。

(11)专业技术服务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用途。

(12)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13)在孵企业证明材料。包括: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要求加盖在孵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审”;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申请专利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书复印件;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案例。

(14)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15)毕业企业证明材料。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企业入驻时与孵化器签订的入驻协议复印件,毕业企业满足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16)毕业企业满足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过500万元,需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证明材料;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过1000万元,需提供企业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需提供兼并、收购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或者资本市场名称及股票(份)代码等。

3.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备注:主管部门推荐函、推荐表、信用申明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等无需装订成册。

 

附件: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填 报 说 明

1.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制,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孵化器类型包括: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其中,专业孵化器产业聚集度应达75%(含)以上,否则按综合孵化器评审。

3.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区县范围内。

4.专业孵化器所属专业领域从以下分类中选择:

(1)电子信息 (2)先进制造(3)航空航天(4)现代交通(5)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6)新材料(7)新能源与节能(8)环境保护(9)地球、空间与海洋(10)核应用技术(11)现代农业(12)文化创意(13)其他

5.申报机构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首页面,依次点击“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科学技术厅旗舰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法人登录”,注册后填报基础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6.相关指标解释

(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2)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

(3)每千平米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数量除以在孵企业场地面积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单位:千平米);

(4)投融资: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

(5)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指获得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合作孵化资金或外部投资的企业数量,不局限于孵化器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资;

(6)挂牌: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四板市场)进行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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