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地区的申报补助明细
2021/2/23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入库培育奖励。推动各设区市、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设立培育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培育资金"),根据地方培育资金兑现情况,对于当年度入库企业地方培育资金已按每家不低于5万元(含)奖励的,省培育资金按每家5万元给予奖励。
认定培育奖励。省培育资金与各设区市、县(市)、省级以上高新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上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不低于30万元培育奖励,其中省培育资金不低于15万元,且不高于地方培育资金奖励额压
常州市: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市、辖市(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市与辖市(区)按照联动原则给予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企业,市级奖励额度为2.5万元;对纳入省培育库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奖励,对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企业,市级奖励额度为 7.5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
天宁区: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2.5万元/家的奖励;对纳入省培育库、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7.5万元/家的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申报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家的奖励。
新北区:
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一是引导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二是鼓励企业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省、市级高新技术高新区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分别按市培育资金给予1∶ 1配套。
钟楼区: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纳入省培育库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7.5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金坛区: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按照省定标准给予入库企业5万元奖励。支持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定标准对入库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申报认定,对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武进区:
对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5万元入库奖励。对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认定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认定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创新。
溧阳市:
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入库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南京市:
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对进入省库而未进入市库的企业,按本条(一)款补齐;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且未获得过该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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