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申报时间材料指导

2021/1/20

2021年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政策是怎样的?关于该政策,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事项,其中申请时间与申报材料已经能够确定,详情如下: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0551-65300044/0551-65300044;18755196600

一、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育。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积*组织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优良工业设计企业及工业设计园区参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的培育和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培育,加大培育范围和培育力度,形成工业设计发展梯队。

(二)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为确认创建工作质量,减轻企业负担,请各地工信部门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应从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中推荐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苏南地区不*过25家,苏中苏北地区不*过15家;其他暂未开展市级中心认定地区原则上推荐不*过10家;昆山、泰兴、沭阳原则上不*过5家。

二、关于2017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各地工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地区复核申报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5(已认定为级中心的企业视同复核通过),申报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创建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创建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6。企业在线申报时请在材料完备后1次性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3月22日9:00至4月20日17:00

(二)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创建和复核的单位均应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纸质材料收齐后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于4月26日前邮寄至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更多政策详情: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

(注:工业企业提供1-12,16项;工业设计企业提供1-9、13-16项;在线申报只需上传1-4项内容。)

1、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

2、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近3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近3年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线办理时若系统自动生成则无须提交);

5、地方工信部门推荐意见表;

6、上年末工业设计从业人员花名册(须包括姓名、岗位及职务、学历、专业、联系电话等);

7、工业设计团队主要人员情况复印件(含工业设计团队主要负责人(带头人)、10名主要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历证书及缴纳社保清单(或外聘证书)等);

8、近3年工业设计成果获得授权的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清单(清单须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以及主要发明及外观专利证书复印件;

9、近3年工业设计成果获奖清单及证书复印件(清单须包括与工业设计相关的获奖产品、获奖名称、奖项主办单位、获奖时间等);

10、近3年企业开展或参与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公共服务的活动清单及佐证材料(清单须包括活动名称、简介、时间等);

11、近3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及主要佐证材料(清单须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销售合同(或发票单据)金额等);

12、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13、近3年企业工业设计服务收入清单及佐证材料;

14、近3年企业承接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清单须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合同金额等,下同);

15、近3年企业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16、提供4张照片(2张工业设计中心场所、2张主要工业设计产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等。

二、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

(注:在线办理只需上传1-4项内容)

1、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申报书;

2、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申请报告;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线办理时若系统自动生成则无须提交);

4、园区成立批复文件;

5、地方工信部门推荐意见表;

6、园区工业设计服务场所佐证材料(相关土地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7、园区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汇总表;

8、园区工业设计服务平台佐证材料(服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照片、发票单据、合同等可以佐证平台服务的相关材料);

9、其他有关材料。

在线为您服务!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0551-65300044/0551-65300044,18755196600 (微信同号)合作愉快!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