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条件和流程

2021/3/14

针对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具体内容先来了解下: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参与企业应遵守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中进行。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的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申明书》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注册。

2.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评价工作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证明文件须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保密信息,且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正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企业公示及入库。省科技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公告。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即日起可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在服务平台上申请注册和自主评价,以便取得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咨询及代理电话: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或 QQ:288505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