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条件主体及认定时间介绍

2021/3/18

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开始了!该项目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一家开发区,不得多报。申报截止认定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关于详细的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条件主体等内容盘点如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联系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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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数量及认定时间

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一家开发区,不得多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填报申报主体信用申明书(见附件6)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级、省级各类实体经济开发区。已获批中小企业“双创”升级特色载体或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不再支持。

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双创”工作氛围、扎实的工作基础、可持续的发展能力。特色载体须有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的融通平台并运行良好。各地应重点围绕省政府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有关工作要求,优先推荐主导产业符合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支持产业链补链强链成效明显的开发区进行申报。

 

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条件要求

各设区市财政、工信部门综合辖区内(含所辖县、市)开发区统一扎口向省财政厅、工信厅办理申报事项。有关申报主体按《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要求编制《2021-2023年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设区市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材料经工信部门合规性审核后,由设区市财政局会同工信局组织评审并联合行文将拟推荐开发区名单、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各1份;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工信厅)。

 

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设区市有关部门申报文件

1.设区市财政、工信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申报开发区名单,包括开发区名称、推荐该开发区及其发展该类型载体的理由等。

2.设区市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的支撑措施。包括市级有关部门在为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接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化或数字化平台基础设施、安排资金、减税降费、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方面计划采取的措施,市级部门分工等。

3. 开发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开发区申报材料具体要件

1.申报信息表。包括申报开发区基本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基本情况(附件3、4)。

2.绩效目标表。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双创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绩效目标。

3.实施方案。包括既有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展现状、实施绩效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创新性举措、支持保障措施等。

4. 职责分工。包括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5.申报主体信用申明书。

三、相关要求

1. 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信用申明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 申报材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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