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
关于南京市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个认定流程分别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盘点,想要咨询或者申报的可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免费咨询热线电话:18755196600(可加v),0551-65300044/0551-65300044,合作愉快
南京市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一、成立时间
1.运营管理机构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指按照各地申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运营管理机构的实际运营时间需满1年。
二、孵化场地
2.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用于办公的场地面积。
3.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团队和企业使用的工作位置数量不少于30个。
4.众创空间总面积:指众创空间实际占用的场地面积,以及与相关单位以合同方式确立的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之和。
5.公共服务场地面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
三、孵化资金
6.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指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自身设立或与其他创投机构合作设立的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
7.投融资:指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
8.实际投资项目数:指仅局限于众创空间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资的项目数。
四、孵化服务
9.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
10.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11.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指按各地申报通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一年时间内,众创空间针对在孵企业和本地区创业者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五、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
12.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指同时满足《备案办法》第十条两项条件,目前仍在众创空间内入驻,得到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创业团队和初创型企业数量。
13.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指按各地申报通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一年时间内,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
14.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指按各地申报通知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一年时间内,众创空间服务的创业团队注册成为企业的数量。
15.典型孵化案例:指通过众创空间的指导和帮助,在孵企业或团队获得科技计划、投融资等支持,或者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等。
16.入驻时限一般不*过24个月:指按照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与众创空间签订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当天向后推算,创业团队或企业入驻在众创空间内的时间一般不*过24个月。
南京市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认定流程
一、请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组织开展本地区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推荐工作,结合主要指标口径,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确认上报材料真实、正确、完整,并将符合备案条件的众创空间推荐上报。
二、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1.支持各地根据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在细分领域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重点支持众创社区内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建设的众创空间。
3.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三、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在江苏境内注册,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
四、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将省级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委托受理单位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推荐材料包括: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五份,同时提交Word版申报书、PDF版附件材料)、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和区(园区)主管部门信用申明书、xx年度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等。
南京市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和认定流程如上,大家可以直接咨询以下卧涛小编指导电话为您在线解答服务!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0551-65300044/0551-65300044,18755196600 (微信同号)合作愉快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4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