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及奖励标准

2021/3/9

关于2021年南京市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性总部企业申报细则整理汇编,依据宁委发〔2021〕1号第2条规定“对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那么这里,小编新增了南京市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申报具体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随时与卧涛科技联系咨询。

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9130(微信同号),QQ2881391780

一、什么是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

1、瞪羚企业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后,商业模式得到市场信任,进入高速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起始年收入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连续3年增长率不低于50%。

2、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过十年,获得过私募投资,新一轮融资估值*过10亿美金的企业。

3、拟上市企业指我市初步具备上市条件,并提出上市申请,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

二、南京市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性总部企业申报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类型企业:

1、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当年(自2021年起)入选的独角兽、瞪羚企业;

2、新认定的(自2021年起)市级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

3、独角兽企业指自成立起十年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过10亿美元的企业;瞪羚企业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商业模式得到市场信任,进入高速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起始年收入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制造业企业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连续3年增长率不低于50%(制造企业不低于20%);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指符合我市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且被认定的企业。

4、符合条件的企业至多奖励三年。

南京市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十年以内;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南京市瞪羚计划企业。

(三)南京市瞪羚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定量指标:近一年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四年前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近一年正增长;

(2)四年前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近四年从业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近一年正增长;

(3)成立时间不*过5年,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成立时间不*过10年,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需在我省境内注册,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三、南京市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性总部企业申报奖励标准

1、以企业上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对其本年度*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奖励给企业。其中:独角兽企业年度奖励资金高不*过1000万元;瞪羚企业和功能型总部企业年度奖励资金高不*过500万元。

2、所需资金按照当前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市区1∶3),江北新区资金自行承担。

四、南京市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性总部企业办理流程

1、市发改委牵头办理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兑现工作。

2、企业“免审即享”,市发改委向市税务局提供当年独角兽、瞪羚企业、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名单;市税务局按照名单向市财政局提供企业相关数据;市财政局按照政策标准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兑现资金,提供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将市级应承担的兑现资金下拨至区财政,由区全额兑付给相关企业。

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9130(微信同号),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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