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0
池州市贵池区2021年质量提升奖励资金奖励的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规定的质量提升、标准创新两大类10个奖励项目。对池州市贵池区2021年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申报的条件及奖励标准有不明白的朋友可随时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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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2021年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申报条件:
(一)质量提升
1.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个人奖的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池州市市长质量奖、池州市市长质量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奖励。
2.对首次通过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其中一项管理体系认证的"四上"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对通了
过年度审核的,每家企业给予0.25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质
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认证的"四上"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对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0.5万元补助。
3.对能够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组织、人物、教育、文化"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二)标准创新
4.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按每年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按每年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对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
5.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企业(第1起草单位或立项文件中明确的主要起草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5万元、2万元、0.5万元的奖励;对参与制定上述标准(不含市级地方标准))的企业(起草单位排名前5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6.对新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安徽省了
标准创新贡献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7.对新获国家级、省级标准"领跑者"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8.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每类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
9.对新获AA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10.对承担国家级、省级(含长三角区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单位,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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