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2
关于2023年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时间要求及奖补程序通知!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内容,详情大家有需要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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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申报时间要求
一、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照我局印发的《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内涵特征、条件进行广泛摸底,确定基本符合条件企业。
二、认真组织申报推荐。指导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制《2023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经县(市、区)初审汇总推荐上报,各地推荐企业不*过10家。以前年度确认的培育企业没有升格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应重新申报。被确认为2023年度"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将有资格申报2023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三、扎实做好培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在推进"培育企业"专业化发展、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生产和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促进"培育企业"早日整体具备"专精特新"企业条件。
请各县(市、区)于3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2023年度安庆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情况汇总表》连同企业底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逾期不再补报。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奖补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1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排头兵”“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1次性奖励。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请后,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初审意见,并行推荐文报市经信委。
(三)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由市经信委组织审核或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依法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 是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相对领*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 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过2%。
5.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直接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 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 有偷、漏税行为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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