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21
2023年一季度,对合肥市企业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 1000 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那么这个补贴应该如何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来看详细说明,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一、合肥市新增就业补贴政策解释
一季度,对我市企业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 1000 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1.一季度指2023年1月1日—3月31日。
2.企业指依法注册各类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不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3.初次在我市就业指初次在我市市区和四县一市缴纳四项社会保险费。
4.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缴费属期含3个月,不包括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费人员。
5.巢湖市、长丰县、庐江县、肥西县、肥东县人员到城区(开发区)企业就业也可按规定享受政策。
6.政策申报截止期为2023年7月31日,8月31日前资金拨付完毕。
二、合肥市新增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和本人页)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通过纸质材料审核和社保、户籍数据比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季度拨付补贴资金。
合肥市新增就业补贴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4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