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高水平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包河)行动方案政策梳理!

2024/7/18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18号),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打造高质量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包河)(以下简称“基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18号),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打造高质量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包河)(以下简称“基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安徽省建设高水平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包河)行动方案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决策部署,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调度、政策扶持,聚力实施“五大行动”,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大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不断增强基地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影响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基地形成“规模显现、结构合理、企业聚集、平台高效、技术领先”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主营收入突破100亿元,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生态集聚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现代服务业与文化消费示范区;到2035年,基地产业规模实现更大幅度提升,产业链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质生产力优势不断扩大,主营收入突破300亿元,居全国领先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招大引强+项目质效提升”行动
1. 进一步优化基地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数字影视、网络视频、超高清、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人工智能视觉、车载音视频、元宇宙、直播电商、数字音乐等产业。(厅产业发展处<产业专班>、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2. 动态优化、更新产业链图谱,完善基地产业链精准招商目录,制定年度重点招引项目清单。(基地管委会)
3. 以延链补链强链为核心,发挥省、市、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产业专班”)联动、共建优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商招商”“依托商协会招商”等方式,以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为重点,聚焦头部企业,着力开展产业链招引,形成“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发展格局。每年招引重点项目不少于10个。严把项目质量关,着力提高招引项目的“含金量”“含技量”“含绿量”。(厅产业发展处<产业专班>、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4.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省、市、区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项目运行调度,建立清单式台账,实行闭环式管理,着力在企业融资、场景应用、市场拓展、项目立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会。(厅产业发展处<产业专班>,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二)实施“龙头带动+品牌培育塑造”行动
5. 聚焦核心环节和关键配套,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一批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引领行业的可视化数字内容传播品牌。(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6.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整合优质资源上市融资,到2027年引导培育形成5家以上上市文化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5家、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5家。(厅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7. 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服务培育民营优质企业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音乐、高新视频、直播电商等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厅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8. 鼓励基地开展区域品牌建设,申报集体商标、原产地标识等集体品牌。支持举办全国首店经济信息发布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高质量发展大会等品牌活动。推动“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落户基地。(厅产业发展处、宣传处、电视剧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安徽演艺集团、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新媒体集团、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三)实施“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行动
9. 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围绕未来电视、智慧广电、数字内容生产等方向,推动超高清、虚拟现实、生成式人工智能、NR广播等技术应用融合创新,打造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协同创新方阵,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厅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0. 完善“一核多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承载平台,支持滨湖卓越城建设基地核心区和科技研发主平台。做强新一代广播电视综合制播技术创新、新媒体集成播控技术创新等“五中心”和科技研发、中介服务等“四平台”。(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1. 依托国家广电总局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和中科大、合工大等核心资源,发挥电磁兼容等5个重点实验室作用,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导,以建设超高清虚拟现实制作平台、短视频制作基地等为抓手,开展技术和业态创新。(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2. 推动基地与中科院自动化所合作共建元宇宙研究中心,加快云视听、车载音视频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科普文博展品智能语音交互等推广应用。支持开展超大色域激光显示、广电认知智能大模型、三维虚实融合沉浸影音等技术领域研究。(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3. 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构建“联盟+研究院+专利审协中心+平台+资金+创新载体”六位一体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组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联盟。(基地管委会)
14. 依托安徽科技创新馆、安徽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平台,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文化数据确权与交易。(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5. 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教育、科技、信息、金融、制造等深度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四)实施“载体建设+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6. 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建设。到2027年,建成省级以上专业孵化器3个、众创空间5个。(基地管委会)
17. 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平台、产业联盟等带动作用,定期开展重点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征集活动,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杆场景。(基地管委会)
18. 围绕数字音乐创作、发行,搭建创作、交流、演绎一体化服务平台,孵化爆款音乐IP,激发新兴文化消费模式和业态。(厅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19. 推进基地内有关文化场馆接入国家文化大数据安徽省域中心平台,建设若干技术含量高、传播力强的文化数字化体验示范空间。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数据资产入表,强化文化数字化的实施力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有效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数字资产化转型。积极推广文化科技新技术,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文化数字新场景。(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20. 支持渲染平台建设,加强相关渲染平台对接合作,为数字内容生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基地管委会)
21. 发挥包河经济大脑平台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在线申报、政策咨询、跟踪统计等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基地管委会)
(五)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开发激励”行动
22. 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着力培养德才兼备、成就突出、业界公认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特别是懂经营善管理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23. 支持基地加强数字影视、人工智能视觉、车载音视频、元宇宙、数字音乐等创新团队及人才引进。将基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合肥市包河区人才计划。(基地管委会)
24. 对有突出贡献专家、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创业团队带相关项目来基地创业,优先给予支持。(基地管委会)
25. 支持基地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等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开展产教融合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开展专业技能实训。(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26.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厅产业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7. 建立省、市、区三级协调联动机制,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协调推进会,研究相关重大事项,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厅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28. 基地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基地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地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扶持
29. 发挥“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省文化和数字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厅财务处、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30. 推动省级层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基地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平台、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场景应用等。对于基地新引进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要素保障绿色通道,优先协调支持基地合理用地需求。对列入省级以上文化产业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对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文化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政策予以支持。(厅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31. 支持全国文化30强企业在基地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支持国内数字文化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落户基地。(厅产业发展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三)优化营商环境
32.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更多惠企政策资金“直通、直达、直享”。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为企服务意识,在落实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要素供给、产业扶持、项目支持等力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厅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33. 发挥滨湖金融小镇、金融港等作用,加强银企合作,建立一批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全面合作等工作载体。(基地管委会)
34. 支持基地内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厅传媒机构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35.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知识产权综合开发。(厅政策法规处、产业发展处、传媒机构管理处,安徽文化投资运营公司、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36.支持基地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厅产业发展处,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地管委会)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