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旌德县食用菌(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4/6/11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食用菌(灵芝)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食用菌(灵芝)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旌德县食用菌(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遴选程序
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一)开展灵芝大棚立体化智慧栽培示范
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特色产业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开展灵芝立体化智能栽培,通过建立基地环境监测系统、小气候环境监测系统、大棚内联动系统、智能配电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灵芝栽培大数据平台赋能提升灵芝栽培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并有效提高灵芝产量和品质,解决传统的灵芝段木栽培方式存在轮作、人工成本高、品质不稳定等问题。
(二)打造百亩林下仿野生栽培基地
选择适宜灵芝品种,推广林下灵芝高值多维化培植技术体系,新建百亩林下仿野生栽培示范基地。支持灵芝生产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利用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通过迹地更新、生态修复方式新发展800亩麻栎(灵芝菌材)种植。
(三)建设灵芝原种和栽培种生产基地
规范灵芝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按照《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建设灵芝原种和栽培种生产基地,规范化灵芝养菌棚,支持灵芝菌种生产经营企业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实现年产10万袋灵芝原种的生产能力,可支撑不少于1000亩的灵芝基地菌种需求,初步实现灵芝品种本地化。
(四)推进设施装备改造提升
支持招商引资灵芝企业及本地灵芝加工企业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生产线和产品研发质量中心。同时对灵芝加工生产线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灵芝智能化车间推广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灵芝生产、加工深度融合。
(五)提升“旌德灵芝”品牌影响力
支持灵芝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北京等全国一线城市、大中城市开设销售门店(网点)等直销窗口,抢占沪苏浙和沿海发达地区高端市场;适时在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海农交会举办灵芝推介活动;支持灵芝出口企业赴国外销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展示展销活动;支持灵芝企业研发有竞争力的终端灵芝产品,并依法取得相关产品身份批文和生产许可;鼓励灵芝企业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再认证)。
 三、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4)申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证明材料;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