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摸排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情况的通知
2024/6/4
为推动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市经信局执行条款)实施细则》,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24年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摸排工作,本次摸排对象为换电站建设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市经信局执行条款)实施细则》,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24年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摸排工作,本次摸排对象为换电站建设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情况摸排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摸排对象
本次摸排的对象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摸排主体为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摸排主体建设的换电基础设施须位于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
3.摸排主体是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
4.从事新能源汽车换电相关的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的员工不少于3人;
5.已接入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中心;
6.本次摸排的换电站建设完成时间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8日(以第三方验收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
三、报送材料清单
1.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5.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表(附件3);
6.换电设施如为整体采购,提供整体采购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如为分项采购,提供充电模块采购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如为自行研发生产,请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发货单据;
7.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8.场地的使用证明,租赁用地提供土地供租赁合同,自有用地提供土地证。
9.员工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及员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复印件;
10.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中心开具的接入证明;
11.涉及发改等部门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的提供相关依据文件并附情况说明;
12.提供具有CMA和CNAS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报告。
四、报送程序
符合本次摸排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版,纸质材料须为A4纸张标准大小,字迹清晰、要素齐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其中,附件2、附件3电子版提交盖章版PDF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版,其他材料电子版提交PDF扫描件。各单位应在提交材料截止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合肥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处,逾期未报送完整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送条件。
五、有关要求
1.报送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摸排情况将作为后续政策奖励的基础,对违反国家、省及合肥市有关规定,违反承诺事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资金的,收回政策奖补资金,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并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