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凤阳县第五批“凤翔”人才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5/30

根据《关于实施凤阳县“凤翔”人才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凤人才〔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凤阳县第五批“凤翔”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凤阳县“凤翔”人才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凤人才〔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凤阳县第五批“凤翔”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凤阳县第五批“凤翔”人才团队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设立数量
凤阳县第五批“凤翔”人才团队共设置5个左右,各地各单位择优申报,推荐数量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团队围绕硅基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型化工、新能源等主导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我县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3-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周期为2年,团队岗位设置应紧密结合我县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一)设立单位基本条件
1.正在或拟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3.政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县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4.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团队成员”选聘条件
团队设立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团队带头人1名、“带头人助理”3-5名,条件如下:
1. 政治坚定,爱国奉献,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新产品研发工作等工作。
3. “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带头人助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申报方式
凤阳县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当属地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填写《凤阳县“凤翔”人才团队申报书》(见附件)。经属地审核后报送至县委人才办,属地和相关县直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向县委人才办进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人才团队目前已是市“113”(或市“双创之星”)产业创新团队、“凤翔”人才团队的,不得申报。尚在培育期内的,省“特支计划”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市“113”(或市“双创之星”)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再作为“凤翔”人才团队带头人申报。
2.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完整、格式标准。此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各推荐单位在与县委人才办沟通后,直接将申报书(含附件)、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于6月28日前报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申报书(需签字盖章,白色铜版纸胶装8份)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2日前报送县委人才办(县政务中心410室)。
3. 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及团队进行评审,通过材料评审与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择优提出团队设立建议名单。
4.县委人才办审定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