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榜单任务的通知

2024/5/28

为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需求征集、凝练榜单,现发布项目榜单任务,组织对接揭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需求征集、凝练榜单,现发布项目榜单任务,组织对接揭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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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发榜
为着力突破技术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市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在需求征集、凝练榜单的基础上,现发布2024年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榜单任务(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 项目榜单任务提出方为发榜方,揭榜申报以发榜方为申报单位。揭榜方作为合作单位,需联合发榜方共同申报。揭榜方为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法人组织。发榜方与揭榜方围绕项目榜单任务开展联合攻关,紧密合作,项目实施期内取得创新成果、达成预期绩效目标。
2.新型样机研制应于2024年11月前完成,样机主要功能参数齐全,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实施期内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4.揭榜方须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或技术合同,协议需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支付联合攻关经费等。
三、对接揭榜
1.张榜对接。根据发布的榜单任务,揭榜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选择榜单项目,通过安庆市科技局获取发榜方的联系方式并主动对接洽谈,双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2.联合揭榜。发榜方与揭榜单位,明确双方合作方式、任务分工、合作经费、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共同编写《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按照要求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3.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评审,专家从研究能力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评审打分,市科技局依据得分等相关因素择优提出立项建议并上报省科技厅。
4.立项公示。完成征信及涉企核查程序后,立项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清单
1.《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
2.揭榜单位与发榜单位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一式3份。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需附联合揭榜协议书,明确牵头揭榜单位及各方任务分工和权益分配等(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盖章一式3份报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初审、实地考察,于6月3日前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农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