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谯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遴选工作的公告

2024/5/28

为实施好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育质量,确保培育效果,现将培育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实施好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育质量,确保培育效果,现将培育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谯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谯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200人,补助资金70万元。拟开设4个班、每班50人(其中粮油生产2个班100人、农机大户暨农机手1个班50人、茶叶生产1个班50人),全部为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拟遴选4家培育机构,每个培育机构承担1个班50人。
二、申报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农民培训(办学许可或培训、农技或农机推广职能)或安徽省农民田间学校资质,原则上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须具有市级以上示范称号,具有农民培训经历。
3、具有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
4、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其中申报农机手培训需近3年至少有1年农机相关培训经验、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能够围绕农民需求开展培育,并且在以往的各类培训中没有出现上级通报的违规行为或媒体曝光不良现象;
7、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接受区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培育机构申报书;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或培训计划,包括学员遴选方法、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建立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按培训规模,每培训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本区基层农技人员跟踪服务。
四、培育机构认定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发布申报培育机构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申报——组织第三方专业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同时报送电子扫描件,报名时间:2024年 5月28日至6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培育机构申报书

附件2:培育机构遴选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