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征集公告

2024/5/22

根据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2024年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
根据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2024年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
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征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
项目概况:通过建设离岸基地总部、特色空间、服务站三种类型合作单位,促进海外科技人才、项目与资本之间的对接交流,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肥创新创业和海外科创项目落地转化,展示离岸基地建设历程、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
征集需求:
(一)项目1:离岸基地总部(1家,工作经费29.15万元,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需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举办活动:举办至少1场大型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采购人为主办单位,自行组织参加活动的海外科创项目不低于20个,达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创项目不低于4个,且项目方向属于合肥市主导产业范畴,参加活动人数总人数不少100人。
2.内外宣传:对外积极宣传离岸基地建设成效、活动开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等新闻资讯,在国家级媒体刊发原创宣传稿不少于2次,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原创宣传稿不少于4次。空间设置实体展示空间,通过展板、展架、电子屏幕等方式集中展示离岸基地建设历程和工作成效,以及本单位引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成果等并安排专业讲解;展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展板、展架等展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全年讲解次数不少于50场次。
3.人才引进:全职或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国资控股占50%以上)企事业单位就业。
4.海创培育:推动科技成果在肥转化,协助成立不少于3家离岸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海外人才须为企业法人或股东。
(二)项目2:离岸基地特色空间(3家,每家工作经费20万元,综合评分前3位中标),需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需求对接:围绕合肥市企业与产业面临的技术难题、挖掘、征集不少于20家企业技术需求、人才需求等并及时发布,为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进行匹配对接。
2.落地转化:举办不少于1场中型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采购人为主办单位,自行组织参加活动的海外科创项目不低于10个,达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创项目不低于2个,且项目方向属于合肥市主导产业范畴,参加活动人数总人数不少50人。
3.人才引进:全职或柔性引进芯片、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产业方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国资控股占50%以上)企事业单位就业。
4.海创培育:推动科技成果在肥转化,协助成立不少于3家离岸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海外人才须为企业法人或股东。
(三)项目3:离岸基地服务站(4家,每家工作经费6万元,综合评分前4位中标),需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跟踪服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离岸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特色服务。
2.政策宣贯:面向海外国家和地区的创新人才、团队,在合肥开展1场线上跨境政策宣贯活动,宣贯合肥创新创业政策、海外人才便利化措施等。
3.人才引进:全职或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不低于3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国资控股占50%以上)企事业单位就业。
4.海创培育:推动科技成果在肥转化,协助成立不少于3家离岸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海外人才须为企业法人或股东。
评审时按“基地总部→特色空间→服务站”的顺序评审,投标单位可以投报多个项目,但只能中一个项目,如投标单位在某个项目中中标,则在后续项目中不参与投标单位数量计算,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候选排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概自理。
4.投标人须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征集项目投标。
三、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及技术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必须分开编制,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
(一)商务标: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盖骑缝章,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投标单位名称、投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
4.投标人无关联承诺函;
5.服务能力;
6.人员配备;
7.海外人才及项目引进能力;
8.创新创业活动举办能力;
9.服务平台;
10.展示空间;
11.宣传能力;
12.履约经历;
13.投标单位荣誉。
(二)技术标: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在包装袋上署名,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对目标任务的理解;
3.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
技术标部分应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1)排版要求:纸张要求为A4(页面颜色白色);正文行间距为1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
2)技术标封面要求:纸张要求为A4(页面颜色白色);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技术标”封面文字采用宋体一号字、居中对齐、段落间距段前0行、段后0行、1倍行距;不编制封底。
3)正文字体要求: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体颜色要求为黑色,不允许有加粗、下划线、斜体、阴影等其他特殊效果。不得出现明显区别于其他投标人的字号。任何情况下,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不得出现彩色内容。
4)技术标中如果有附表,表格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表格标题及内容全部属于正文内容。
5)技术标中如果有附图,附图页面为竖向;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不得出现彩色图片,且图片中不得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
6)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标封面及评审内容中出现具体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人员名字以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特殊标记等暗示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版面要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技术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
7)技术标部分不盖章。
四、其他要求
根据《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及考核办法(试行)》拨付经费和开展考核。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年中考核验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标任务项数达约定任务项数50%的,支付合同款的40%;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支付剩余的工作经费。
对合作单位开展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支付费用。经年中考核验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标任务项数未达要求的,给予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主动放弃履行的,根据已完成目标任务支付相应费用,递补单位目标任务为原合作单位约定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工作经费总额为原工作经费扣除已支付部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266号香港广场1601室
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7:00前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附件所列综合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商务部分包含:“服务能力(8分)”、“人员配备(9分)”、“海外人才及项目引进能力(10分)”、“创新创业活动举办能力(10分)”、“服务平台(8分)”、“展示空间(5分)”、“宣传能力(3分)”、“履约经历(4分)”、“投标单位荣誉(3分)”;技术部分包含:“对目标任务的理解(20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20分)”,总评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按照总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单位综合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