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2024/5/20

为贯彻落实“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要求,提升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特种设备领域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建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要求,提升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特种设备领域的积极作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建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专家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入库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熟悉特种设备领域标准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专业领域内两院院士和国家级专家等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
(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为全省特种设备领域的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监督抽查、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等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征集程序
征集“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专家候选人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公示入库三个程序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有意向参与“安徽省特种设备专家库”的专家可采取自荐和所在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自荐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填写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印章。
(二)资格审核。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入库条件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审核。
(三)公示入库。通过审核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安徽省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登记入库。
申报材料(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6月28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627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