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站高新区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24/5/15

为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工作,现就本次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为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评优评先工作,现就本次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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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对象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新站高新区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选奖项及数量
本次评选共设置5类奖项,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经济贡献奖”10家;“高质量发展奖”10家;“高成长企业奖”10家;“市场开拓奖”10家;“社会贡献奖”10家。
三、评选条件
(一)“经济贡献奖”主要根据企业2023年全年税收贡献情况以及考虑企业其他综合情况。
(二)“高质量发展奖”主要根据企业2023年全年产值情况以及考虑企业其他综合情况。
(三)“高成长企业奖”主要根据企业2023年全年产值增速情况以及考虑企业其他综合情况。
(四)“市场开拓奖”主要根据企业2023年全年在区外签订合同额、完成的产值情况以及考虑企业其他综合情况。
(五)“社会贡献奖”主要根据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发展情况以及考虑企业其他综合情况。
四、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新站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奖项评选申请表(附件1);
2.新站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奖项评选申请承诺书(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材料
1.“经济贡献奖”:纳税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完税证明(2023年1-12月份)。
2.“高质量发展奖”“高成长企业奖”“市场开拓奖”:2023年全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及其他证明材料(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3. “市场开拓奖”:2023年度新签合同额清单及区外项目占比情况,提供附件3的2023年度建筑业总产值明细表项目信息。
4.“社会贡献奖”: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如组织职工培训教育、落实节能降碳施工工艺、促进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材料。
五、一票否决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进行本次评选:
1.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发生质量事故或应对质量投诉处置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企业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17:00时,逾期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奖项的,评选奖项将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事企业、单位或个人纳入新站高新区诚信体系负面名单。
3.本次评选仅针对申请企业进行评比评选,未申请企业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4.企业根据评选条件可申请一个或多个奖项。
5.本次评选内容由新站高新区建设发展局进行解释。
6.符合评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向新站高新区建发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建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会审,汇总评选结果。
7.评选结束后以新站高新区建设发展局名义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