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河县申报2024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公告
2024/5/8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牧函〔2024〕19号)要求,现将五河县2024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报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牧函〔2024〕19号)要求,现将五河县2024年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报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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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要求
示范创建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种畜禽场。创建场须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和管理先进。部级示范场须具备省级示范场资格,通过自愿申请、省级遴选推荐、部级评审确定。省级示范场在生猪、家禽、肉牛和肉羊场等开展,并结合“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要求,通过企业申请、县级推荐、市级验收上报、省级专家评审确定。
二、 申报时间
(一)部级示范场。申报企业应于5月13日前将申报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推荐上报名单。被推荐单位应于5月25日前按规范格式准备申请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材料请用A4纸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省级示范场。申报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市级组织现场审核后,推荐上报名单。被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表》,并对照省级示范场创建验收规范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形成正式文本,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