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指南

2024/4/30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函〔2020〕7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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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范围
南谯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方面
三、补贴标准
根据南谯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奖补办法进行资金补贴。
四、申请程序
申报主体要根据本奖补办法及《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申报,确保可实地验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拨付资金到申报单位,奖补资金一年一兑现。
五、申请材料
《南谯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申请表》或《南谯区农业财政资金 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并提供项目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营 业执照、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由所在村、镇审核盖章。
六、咨询电话
七、受理单位: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九、举报电话、地址。
十、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新入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晋升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认定为国 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新获得安徽省“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 牌、产品品牌,对新晋升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经营主体,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
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培育,被新认定为国、省、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的创建经营,新认 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所在镇,成功申报国家、省级美丽宜居村庄所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