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宁县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4/4/2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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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信部《通知》要求(附件1)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填报要求。各地要认真指导申报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统一申报,线上系统开放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
(二)审核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推荐质量,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并在提供给市局存档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中第十项“初核推荐”栏目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确认,加盖公章。
(三)报送要求。请各地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四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附件4,胶装成册,每个企业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二)各地要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企业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地经信部门。
四、其他事项。
前五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请按照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更名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