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南谯区精耕细作示范主体的公告

2024/4/8

为更好发挥精耕细作示范点“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助力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皖农技函[2023]1016号文件精神,南谯区建立2个500亩麦稻精耕细作示范点,分别位于乌衣镇汪郢村和黄泥岗镇唐庄村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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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内容

以打造粮油作物周年均衡高产田为主要内容,原则上建设500亩以上集中连片(也可以分片),创建一批吨半田(2季或3季1500公斤),示范点比非示范点粮食单产(分作物)增加5%以上。一要找准瓶颈。结合当地生产实际,找出制约粮食单产提升亟待解决的瓶颈性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解决。二要抓好示范。集成示范粮油生产技术模式和新技术、新模式、新投入品的试验示范。集成技术要化繁为简、易于接受,优先考虑单产提升,找准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值。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南谯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健全;申报主体应具有省市级示范主体荣誉称号。

2、申报主体在示范点内应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连片的麦稻生产基地,或联合其他主体连片达500亩以上。

3、申报主体应有较强组织能力,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精耕细作示范点具体工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南谯区精耕细作示范主体申报书.docx

2、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省市级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3、示范点500亩面积名册(土地自有证书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填报南谯区精耕细作示范点申报书(见附件)。

2.根据项目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基地建设单位。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粮油股(南谯区政务新区3号楼41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