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滁州市第十七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4/7

根据《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滁经信技改[2021】124号),现就开展第十七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滁经信技改[2021】124号),现就开展第十七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滁州市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新申报企业
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照《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承诺函。其中:统计报表提供通过统计直报平台填报的2023年研发数据,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2023年审计报告(非工业企业须为限上企业)
2.技术中心视频。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挂牌场地,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试验、试制条件及相关硬件设施,企业产品生产过程。视频要求清晰流畅,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配以文字说明。不得包含其它企业视频内容。
各地经信部门要会同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开展材料和现场审核工作,于4月30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市经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汇总表》发指定邮箱,同时抄报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已认定企业
根据《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度为非评价年,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仅需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评价表。请各地经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更名企业
对于更名企业,按照《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