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组织申创首批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的通知

2024/4/1

现将《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4〕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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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地商务、文旅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文件要求,准确把握认定条件、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资料、申报时限等要求。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受众广的渠道大力宣传创建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严格把关推荐。各地商务、文旅体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审核申报资料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地核查,联合行文向市商务局出具推荐意见,对所推荐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把关不严导致企业违规获得认定或因县级主管单位原因导致资料未能按时上报的,由县级主管单位负责。
三、按时报送资料。请各地于4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相关申报资料(建立目录,按序排放,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至市商务局。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