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冈市首店、会展、快递业、公路货物运输业、品牌连锁店奖励补贴

2024/1/10

2024年黄冈市首店、会展、快递业、公路货物运输业、品牌连锁店奖励补贴有哪些?黄州区、麻城市、武穴市、团风县、浠水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黄梅县、红安县企业想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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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冈市支持首店经济发展。
黄冈市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黄冈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国内首店、省内首店、市内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照品牌知名度、店铺面积,对其房租和装修费用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门店最高不超过10万元。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黄冈市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
2022年8月至12月,黄冈市对在我市举办天数(不含布撤展时间)3天以上、规模在100-250(不含)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的展览项目,给予每个标准展位80元的奖励。250个及以上标准展位的展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个标准展位5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黄冈市支持品牌连锁店发展。
黄冈市给予注册地在黄冈市内的连锁企业,每新开一家营业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直营店奖励5万元,新开一家营业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加盟店奖励2万元,每新开一家直营的社区便利店奖励0.8万元,新开一家加盟的社区便利店奖励0.4万元,其中在农村地区开设便利店按照直营店1万元,加盟店0.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黄冈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疫情防控费用和垃圾处理费进行补贴。
黄冈市对限下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按照每年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对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22年垃圾处理费补贴30%。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黄冈市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
黄冈市对在黄冈市内依法设立、纳入交通运输部规上公路货运企业的,根据2022年度公路货物周转量排名全市前3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较2021年度货物周转量增长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同一公路货运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仅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黄冈市鼓励公路货运企业购置车辆。
黄冈市对年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且拥有货运车辆40台以上的运输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营运货车(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证,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为依据)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根据全年累计车辆购置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奖励:100万元及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元),5%;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300万元),7.5%;300万元以上,10%。规上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规下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黄冈市减轻出租车经营负担。
黄冈市允许黄冈城区出租车经营期限由7年延长至8年,拉长经营期限,延长成本折旧周期,减轻城区出租车经营负担。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黄冈市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支持力度。
黄冈市结合《湖北省2022年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59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至12月,在给予市内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车价补贴3%的同时,市县财政再给予2%的车价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黄冈市扶持快递业发展。
黄冈市对在市域内注册的快递企业,年快递业务量突破400万件、1000万件的法人企业和直营品牌分公司,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快件业务量达到100万件以上的法人企业和直营品牌分公司,年业务量较上年每净增50万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黄冈市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
黄冈市对注册经营地在黄冈市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且办理首次贷款业务为在黄冈市注册经营的金融机构,符合“首次贷款”定义的贷款本金,给予2%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间以“首次贷款”实际续存期间为限,单笔“首次贷款”贴息上限1万元。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贴息政策的首贷业务,不予重复支持。贴息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首次贷款”。(责任单位:人行黄冈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黄冈市加大科技创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贷款贴息。
黄冈市将“白名单”内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带动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贷款、碳减排贷款、煤炭清洁利用贷款、交通物流贷款,以及种养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旅企业及其他企业的普惠小微贷款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其中,对种养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旅企业及其他企业的普惠小微贷款,给予贷款额度0.5%的贴息;对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带动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贷款、碳减排贷款、煤炭清洁利用贷款、交通物流贷款,给予贷款额度1%的贴息。单户年度贴息不超过5万元。贴息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后投放的贷款,至《黄冈市企业融资纾困“白名单”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22〕20号)有效期止前。(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黄冈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